永生— 永死
June 12th, 2008 葉華牧師信子的人有永生,不信子的得不著永生,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[約翰福音3:36]
他們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沉淪,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。[帖撒羅尼迦後書1:9]
永生,就是「永遠的生命」的縮寫,大部分人對這詞的解釋,就是「活到永遠」。其實是一個誤會。因為每一個靈魂都永遠存在,所以永生的特點,不在時間的長度。
希伯來文的「生命」,不止於「活著」那麼簡單,也告訴人這生命是「活潑的」、是「強壯的」、是「豐盛的」。也就是說,那些吊著鹽水、攜著氧氣筒、掛著尿袋而活的人,就不算得是「活潑地活著」,「生命」這詞,也就不能用在他們的身上。
除了「永遠生命」,聖經還有「永遠沉淪」、「永遠滅亡」等類的字眼,這就令很多人糊塗了。一個人死就死了,全部都消失了,「永遠」,就變得是多餘了。因為我死了,就再無知覺,「永遠」「不永遠」,對我有何意義哉?這是許多人對靈魂的錯誤看法。所以美國每年有四萬人自殺而死,在中國更有廿五萬。這些都是自殺成功的人數,至於自殺不成功的人,還有十五倍那麼多。這是每一天都發生在我們周圍的事。
為甚麼會有這麼多人輕生呢?自殺的人都覺得生不如死,活不下去,以為死了就可以了結一切的苦難。不知道他們的痛苦,不是肉身的傷疼。肉身的痛,還比較容易解決。現代有不同程度的止痛藥物,能使劇痛的病人可以每天無痛地活動或休息。如果人生的痛苦都只在肉身,人肉身死去之後,所有神經線都失去了作用,當然疼痛的苦惱,也就應該解決了。但問題是,人生大部分的痛苦,都不在肉身,是在心靈裡,也就是在靈魂裡。
年輕人失戀而來的苦,老人家失去兒女的痛,有人因失去財產而愁苦,有人因失去名譽而悲哀。這些人身體上沒有傷口,但心靈卻在流血,他們覺得苦味難當,想馬上停止這感覺,因此誤會了,以為只要死去,痛就會消失。
但靈魂是永存的,肉身雖然死了,靈魂仍有知覺。生前的痛苦,乃是靈魂的痛苦,將會繼續煩擾著這苦中人。所以人死去的結果,不是一了百了,乃是永遠的疼痛,永遠的懊悔,永遠的沉淪。
聖經對「死亡」所下的定義,不是「消失」,不是灰飛煙滅,乃是「隔絕」。肉身的死,是身體與靈魂的隔絕。靈魂的死,是靈與上帝的隔絕。所以永生不只是標明要活到永遠,乃是告訴我們要永遠豐富地活著,要永遠活在上帝所預備的萬事萬物之中,要永遠享受一切上帝為人預備的恩典。
今天世上每一個人都在享受著上帝的恩典。我們都活在上帝所造的世界之中,祂給我們陽光、空氣、水、食物,供應肉身的需要;也給我們親人、朋友,滿足愛的訴求;更給我們人人有特別的才能、恩賜,可以欣賞、尋求、練習藝術的美感,讓人可以享受各式各樣的快樂。不過今天很多人雖然在享受著上帝的恩典,但卻藐視上帝的愛心,拒絕祂的指導,要求上帝滾開。有一天他就會永遠離開祂的面,和祂權能的榮光。也就是與祂永遠的供應與恩典隔絕了。等於活在上帝的震怒下面,那就是永遠的沉淪。
有人認為,上帝就是愛,祂怎會花氣力、花工夫去弄個地獄或硫磺火湖出來懲罰世人呢?就算我們拒絕祂,祂也頂多就是不管我們,放任我們自生自滅而已,怎還會加害於我們呢?對的,這話不錯。上帝不需要加害我們。就像一個大學生,他父親不需要派一個管教的使者來懲罰他兒子的不孝,他只要停止替兒子繳學費,兒子的噩夢就開始了。另一方面,信主的人得永生,乃是因為他們將要永永遠遠擁有萬事萬物,擁有一切上帝為人所預備的豐盛,永遠活在上帝榮光的照射之下。


August 20th, 2009 at 8:10 pm
您好,我看了您的这篇“永生,永死”,其实我也是认为“上帝就是愛,祂怎會花氣力、花工夫去弄個地獄或硫磺火湖出來懲罰世人呢?就算我們拒絕祂,祂也頂多就是不管我們,放任我們自生自滅而已,怎還會加害於我們呢?”
圣经上用过“第二次的死”来形容名字不在生命册的人,我以为第一次的死是肉体的消失,第二次的死就是指灵魂的消失。如果人不信,就要在地狱永火中受痛苦到永远,是否太残忍了?
August 25th, 2009 at 9:25 pm
Maggie姊妹:
非常感謝你問這個問題,這可能也是很多信徒心中的問題。我也同意你的看法,其實也就是我在「永生、永死」該文中的看法。
在地獄火湖這個題目下面,幾乎所有虔誠的、持守真理的、尊敬聖經話語的人士,都毫無疑問地全盤接受系統神學、基要真理的說法。就是滅亡的人都要受硫磺火的燒烤。因為有許多關於地獄火湖的材料,都是出自主耶穌的口,我們相信主耶穌所描寫對於靈界的事,一定是最正確的。任何其他宗教大師,或作科學研究的醫學人員,就算他們有人曾到過陰間,經歷過死人暫時居留所在的痛苦,他們的見證也絕對及不上主耶穌所介紹的話那樣有權威性,因為「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(耶穌)、沒有人升過天。」(約翰3:13)。靈界的事,只有祂才是權威,其他任何專家說的話,都不能蓋過耶穌基督所給的答案。如果有任何基督徒說:「沒有火湖!」或是:「地獄不像耶穌所說的那樣可怕!」他一定被判為異端。因為他膽敢否定耶穌所說的話。
但是現代人對於賞善罰惡的要求已經有所改變,很多文明政府已經廢除死刑,禁止虐囚,十惡不赦的大罪人頂多也只是囚禁終生,這期間還要以尊重人道的立場善待他們。不能傷害他們身體,不能使他們做苦工,不能使他們付出廉價勞力以造出廉價產品,在飲食、娛樂上的供應還不能缺少。如果世上有哪一個政府還在藐視犯人的基本權利,將要被世界各國群起而攻之。所以基督教教義裡面懲罰惡人的地獄觀,就必然受到文明人士的唾棄。(當然身受惡人所害的人或其親屬,通常都巴不得該惡人身受永刑,永世不得超生。)
何況聖經稱上帝為愛的上帝。主耶穌還吩咐我們要愛仇敵,怎麼轉過身來又用這麼殘酷的手段來對付不信的人呢?好像與上帝的性情不合。何況許多沒有信主的人,不是因為他們敵視上帝、反對基督,而是因為他們沒有機會接觸真理,沒有機會看到基督徒生命改變的活見證,甚至有很多無辜的人是處在另一種環境、另一個時代,或是在年幼時就夭折死去,連耶穌的名字都沒有聽過,如果他們就這樣滅亡,受到嚴厲的懲罰,不是太不公平了嗎?(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的結局,是另外一個大題,就不在這裡細說。)
其實上帝的智慧遠高於人所能想像,就像人訓練狗隻,只能給牠們很簡單的命令,如果對牠們多加解釋,不單不會使牠們更明白,反而使牠們不知所從。這是由於人與狗之間有著一個巨大的生命鴻溝。上帝與人之間的生命鴻溝必然更大。人要完全了解上帝的話是不可能的事。再退一步說,一些似乎是絕對真理的話,還要看從哪一個角度來說。像「日出東方,夕陽西下」,對絕大部份的人,是簡單不過的事實,對於以前還不知道地球是圓的人來說,更是不能動搖的真理。誰知這只是針對一般人說的話。對那些從來沒有離開過北極圈的人,這兩句話毫無道理。
聖經的話對當時、當地的人,是最清楚不過的。他們對上帝的信心也不是建立在知識上。他們對世界的認識,也止於當時的知識程度,如果拿今人寫的文章給他們讀,他們也不會明白。約翰所記載的啟示錄,是他眼見未來二千多年後要發生的事。他在文字上的表達能力,肯定跟今天的人有一段距離。所以我們對今天的人說話,不妨作一些調整。
第一,由於身體會銷毀,只有靈魂才是不滅的。所以他們所受的苦就不是身體所承受的痛,這不是對身體的虐待,不是對神經線的折磨。只能說是由於良心不安,常懷後悔自責而來的灼熱感。也可以說,不是上帝懲罰他們,是他們自己懲罰自己。主耶穌口中的地獄,是借用當時在耶路撒冷城外焚燒垃圾地方的名字。所以祂用上「那裡(垃圾焚化爐)的火是不滅的,蟲是不死的」來形容地獄的難受。啟示錄所用的辭是「火湖」,都有火。但靈魂不會害怕我們現有的火,所以這「火」,恐怕只是用來形容靈魂自責的焦慮感。地獄的火就是良心的煎熬了。在我「永生、永死」該文中,已經指出「永死」是與上帝的恩情完全隔絕的狀況,不是對不信者的虐待、報復。
第二,誠如你所說的,他們將會在聖城的城外,永遠的黑暗中度過。我們可以這樣想,地獄火湖並不是上帝所創造的,祂並沒有創造一個火湖來懲罰惡人。上帝所創造的世界本來都是美好的,充滿恩典。無論是敬愛祂的人、或是藐視祂的人都享受著祂的恩典。「祂降雨給義人,也降雨給不義的人。」無論多邪惡的人,或那些把上帝擋在門外的人,都在享受著親人的關心、朋友的幫助,這豈不是都從上帝來的嗎?人也擁有理性智慧,只要努力也可以闖出一片天。人更擁有上帝為他預備的藝術細胞,可以陶醉在美麗與樂音之中,沉迷在手藝的創新裡面。這一切都不是他自己能力做出來的,雖然他會自高自大,以為不需要外力的參與,自己就能夠自力登天,誰知道他所擁有的一切基本條件能力,都是上帝為他預備的。到甚麼時候他才會發現這個事實呢?就是當上帝把一切恩典收回的時候。
所謂火湖,就是再沒有上帝恩典的地方。是在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之外的「虛無」。在過去,上帝創造了「諸」世界(希伯來書1:2, 11:3),所有的世界:物質世界、天上的天、第三重天、天使活動的靈界、幽暗的世界、拘留死去靈魂的陰間、關鎖惡天使的無底坑等,都有時間在進行,都有空間可活動。到了啟示錄廿章的末後告訴我們,現在的天地與死亡陰間等舊的世界,將會完全消滅,廿一章帶來的是一個新天新地,那「新天新地」卻是一個單數字,上帝不再創造諸世界了,乃是創造與人同住的獨一環境。這世界仍然是有時間、有空間、有敬拜、有工作、有活動、有多姿多彩生活的美麗天地。所謂火湖就是在這美麗新世界的外面,那裡再沒有時間的進行,再沒有空間用作活動,是靜止不動,毫無光明色彩的景況。佛教徒的終極追求就是涅盤,認為那是完全靜止,再沒有時間空間,再沒有活動,再沒有輪迴必要的狀態,他們認為這樣就再沒有痛苦了。涅盤,只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,他們不知道在時間空間之外,在涅盤之態,仍然有靈魂自我懲罰的思維、與上帝完全隔絕的焦慮不安。
所以據我的意見,拒絕上帝、敵擋真道的人,他們的懲罰不是受到苛刻的虐待,乃是享受不到上帝的恩典,不能活在上帝的世界裡。他們的痛苦乃是永遠停在懊悔之中。